海关总署发布2024年第三批商品归类决定
涉及半导体设备、药品原料及不锈钢制品等重点商品
为规范进出口货物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海关总署近期发布了2024年第三批商品归类决定。现就相关重点商品归类情况解读如下:
一、“电浆化学气相沉积用炉管设备”归类决定
归类决定编号 |
Z2024-0019 |
税则号列 |
8486.2021 |
商品名称 |
电浆化学气相沉积用炉管设备 |
规格型号 |
无 |
商品描述 |
该设备用于半导体制造过程中在硅片表面生成钝化层。通过石英炉管形成密闭环境,在真空和550℃加热条件下,利用电浆电极与化学气体反应,实现扩散、氧化、退火、合金化及烧结等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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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类决定 |
该设备专用于半导体器件制造,属于化学气相沉积装置,符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对品目84.86“制造半导体器件或集成电路用机器及装置”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8486.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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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浆化学气相沉积用炉管设备是专用于半导体生产的CVD设备,通过等离子体促进化学反应在衬底上沉积薄膜。其加工精度、对象尺寸和薄膜材质可明确区分用途。本商品符合84.86品目范围,归入8486.2021。
二、“多烯磷脂酰胆碱混合原料”归类决定
归类决定编号 |
Z2024-0020 |
税则号列 |
3003.9000 |
商品名称 |
多烯磷脂酰胆碱混合原料 |
规格型号 |
180kg/桶 |
商品描述 |
黄色至棕色脂肪块,可溶于有机溶剂,不溶于水。成分为大豆磷脂76.5%(其中多烯磷脂酰胆碱55.8%-60.4%)、硬脂14.3%、精制大豆油9.2%。经提取、层析、浓缩后与辅料混合干燥制成,用于生产“多烯磷脂酰胆碱胶囊”(易善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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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类决定 |
该商品为以多烯磷脂酰胆碱为主的提取物,添加大豆油和硬脂作为辅形剂以适应胶囊灌装需求。根据《进出口税则》第二十九章注释一,添加物质使产品适用于特定用途的,不得归入本章。该原料按药品原料管理,属治疗特定疾病的活性物质,依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3003.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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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原料经提纯处理,显著提高多烯磷脂酰胆碱含量,降低其他磷脂成分,已超出卵磷脂范畴,不适用税目29.23。因添加辅形剂且用于注册药品生产,具备药物活性物质属性,故归入3003.9000。
三、“由不锈钢自由锻造而成的实心产品”归类决定
归类决定编号 |
W2024-27 |
税则号列 |
7222.30 |
商品名称 |
由不锈钢自由锻造而成的实心产品 |
规格型号 |
无 |
商品描述 |
长方体块状,经自由锻成型后铣削去除表面缺陷,满足尺寸公差要求。尺寸包括203mm×610mm×3155mm和114mm×610mm×3155mm。化学成分:碳0.35-0.42%,硅0.6-1.4%,锰0.2-0.8%,铬13.1-14.1%,钒0.1–0.4%,硫<0.005%,磷<0.030%。用于制造塑料模具,可分割成坯料直接使用,无需进一步热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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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类决定 |
该商品符合第七十二章章注一(五)关于“不锈钢”定义;非盘绕条杆,不符合章注一(十一);未经轧制,不属于平板轧材;虽经铣削加工,但未改变基本形态,且无需后续热加工,不属于半成品。符合章注一(十二)“其他条、杆”范畴,依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子目722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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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产品为自由锻不锈钢实心块,经机械加工后具备精确尺寸,可直接用于模具制造。其形态和用途均符合“其他条、杆”定义,归入722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