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纺布砂带应归入哪个税则子目?权威解析来了
基于《进出口税则》及英文注释,厘清“砂布”与“无纺布”的归类差异
无纺布砂带是以无纺布为基材,表面涂覆或嵌入碳化硅、刚玉等研磨颗粒的柔性研磨工具。其三维网状结构使研磨颗粒分布均匀,具备良好柔韧性和弹性,能贴合复杂工件表面,广泛应用于金属加工、木材加工、汽车制造、不锈钢制品等领域,主要用于表面处理、去毛刺、精加工、清洁调和及发纹处理。
适用材料包括不锈钢、低合金钢、铝合金、铸件、塑料等,因其独特性能已成为工业研磨中的重要工具。
案例:一款规格为100×15×0.5cm的无纺布砂带,应归入哪个税则子目?
根据《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对品目68.05的描述:
本品目包括将天然或人造研磨料用胶水或塑料粘于纺织材料、纸、纸板、钢纸、皮革或其他材料上制成的砂纸、砂布及类似品,无论是否剪切成形、缝合或以其他方式加工成卷、片、带、盘等形态。也包括以无纺织物为基材,将研磨料均匀分布并用粘合剂固定于纤维上的产品。所用研磨料包括金刚砂、刚玉、碳化硅、石榴石、浮石、燧石、石英、砂子及玻璃粉。但不包括具有坚实支座(如纸板、木、金属)并附有密实粘聚研磨层的砂轮类工具(归入品目68.04)。
该类产品主要用于金属、木材、玻璃、皮革、橡胶或塑料的手工或机械修光、清洁,以及清漆表面磨光、梳棉机针布磨尖等。
从上述注释可见,品目68.05明确涵盖“以无纺织物为基材”的类似品。然而,在子目划分中需进一步区分:
6805.30 - 以其他材料为基底
对照英文原文,“textile material”泛指各类纺织材料,但子目6805.10明确限定为“on a base of woven textile fabric only”,即“仅以机织纺织物为基底”。其中“woven textile fabric”特指机织物,不包含针织物或非织造布(无纺布)。
中文译文将6805.10表述为“砂布”,易使人误解“布”包含所有织物类型,而实际上“砂布”在专业语境下通常对应机织结构。台湾地区注释虽译为“仅以织物为基材者”,但未强调“机织”,同样存在歧义。
结合第十一类相关章节术语分析:第50至54章中“woven fabrics”均指机织物;第60章“knitted or crocheted fabrics”为针织或钩编织物,与“woven”明确区分。由此可见,非机织类基材不应归入6805.10。
综上,无纺布属于非织造布(non-woven fabric),不符合“woven textile fabric”的定义,因此不能归入6805.10(砂布)。该案例中的无纺布砂带应归入:
6805.30 — 以其他材料为基底的研磨制品
以上分析基于《进出口税则》中英文版本对比及相关归类原则,结论仅供学习参考。
复审:修之壹、席坤伦
编辑:吴小明
1: 2025年进出口税则
2: 2022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及英文注释
3: DeepSeek工具软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