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十六条新举措 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外贸便利化
聚焦四大方向,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拓展国际市场
12月5日,海关总署举行媒体吹风会,综合业务司副司长林少滨介绍《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促进企业通关便利十六条措施》相关情况。该政策围绕当前外贸企业的焦点、堵点和痛点问题,在海关职责范围内提出具体帮扶举措,重点聚焦“四个培育”:
一、聚焦培育外贸新动能 拓展增长空间
支持跨境电商、保税维修、保税再制造等新业态发展。扩大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网购保税进口跨关区退货试点范围,全面推广税款担保电子化。推动飞机、船舶等设备开展保税维修,试点汽车发动机、变速箱等产品保税再制造,释放综合保税区创新活力。
二、聚焦优进优出 稳定外贸基本盘
在进口方面,深化能源资源商品检验模式改革,扩大矿产品目的地检验范围,加快肉类、水产品、乳品等民生产品准入进程。在出口方面,探索农食产品“批次检验”试点,加大对外注册推荐力度,助力特色农产品扩大出口;同时进一步便利汽车等重点产品出口。
三、聚焦降本提效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提升高级认证企业(AEO)便利措施落地实效,建设中国海关优惠原产地服务平台,助力企业更好利用RCEP等自贸协定关税优惠。落实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先进技术设备引进。优化展会监管模式,便利商务人员跨境往来,帮助企业稳订单、拓市场。
四、聚焦跨境贸易便利 提升通关效能
推进智慧海关建设,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提升跨境贸易一站式服务能力。优化通关流程,推广铁路快速通关、“组合港”“离港确认”“联动接卸”等模式。深化“远程属地查检”“批次检验”改革,扩大试点范围,提升查检效率。
针对企业普遍关切的通关便利化问题,海关将以“优流程、简手续、提效能”为核心推进改革:优化进口货物通关模式,推广多式联运监管应用;取消跨境电商海外仓备案,实现企业备案后即可开展业务;扩大便利化措施覆盖范围,让更多企业享受改革红利。
在培育外贸新动能方面,海关将支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扩大真空包装高新技术货物查验适用范围,优化锂电池出口包装监管,探索光伏、集成电路等产品的个性化监管。同时推动边民互市贸易管理系统优化,支持进口商品落地加工,促进边境贸易多元化发展。
为服务扩大进口,海关将加快水产品、乳品等民生产品准入,扩大矿产品目的地检验,稳妥推进铜精矿“保税混矿”试点,复制推广煤炭检验结果采信机制。支持中欧班列进口粮食指运地检疫试点,保障种质资源安全进口。持续优化进博会、服贸会、消博会等重大展会通关服务,推进“智慧旅检”,便利国际商务往来。
在支持出口方面,海关将加大对外磋商和企业出口注册推荐力度,指导企业在卫生控制、原料验收等环节达标,助力特色农食产品走向国际市场。发挥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基地作用,帮扶企业应对国外不合理贸易壁垒。
多项措施回应企业“急难愁盼”:扩大主动披露政策适用范围,依法减免滞纳金,提供守法容错机制;支持第三方金融机构参与加工贸易担保,推动启运港退税政策落地;在综合保税区设立前置货站,提升航空物流效率;推广“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减少对正常经营干扰。
下一步,海关将通过“关长送政策上门”等方式加强政策宣贯,深入调研企业需求,做到“企有所呼、关有所应”,持续提升监管服务精准度与温度,全力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来源于:海关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