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全面推广加工贸易边角废料内销网上公开拍卖共管机制
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加工贸易边角废料内销交易秩序,推进内销便利化,切实为企业减负增效,海关总署决定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广加工贸易边角废料内销网上公开拍卖共管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工贸易边角废料内销网上公开拍卖共管机制,是指经海关批准,加工贸易企业通过与海关联网的拍卖平台,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拍卖机构依法公开拍卖其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海关及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对交易过程实施监管。
二、本公告所称边角废料,包括加工贸易边角料、副产品、需按残留价值征税的受灾保税货物,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在保税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品、残次品和副产品等。
三、对于通过网上公开拍卖方式内销的边角废料,海关以拍卖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四、同一批边角废料连续流拍3次以上(每次拍卖公告期不少于3日,且至少1次为无保留价竞价)的,企业可凭不再销售的书面承诺及相关流拍证明材料,按规定直接向海关申请办理核销手续。
五、上海、南京、郑州、黄埔、重庆关区企业可继续沿用原有试点模式开展相关业务。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