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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2020年度海关年报开始报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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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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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海关小编带您详细了解一下海关管理企业“多报合一”年报的事儿

2020年度海关“多报合一”年报填报指南

外贸企业请注意:年报时间、流程及补报方式全解析

2021新年伊始,祝广大外贸企业生意兴隆!现提醒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单位,2020年度“多报合一”年报工作已正式启动,请及时完成报送。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8年第9号),自2017年度起,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单位无需再通过海关平台提交信用信息年报,统一改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

一、年报对象

在海关注册登记或备案的报关单位,包括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报送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建议企业在1月至4月期间提前完成,避免系统拥堵。

三、报送内容

在原有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信息的基础上,新增英文名称、英文地址、关务负责人、海关业务联系人等海关相关事项(具体填报项以系统显示为准)。

四、报送方式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进行“多报合一”年报报送。

五、报送流程

第1步:访问http://www.gsxt.gov.cn,进入首页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第2步:选择所在省份,进入本地区企业填报页面(示例以山东为例)。

第3步: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联络员身份证号码、密码及手机验证码登录。首次年报需先完成联络员注册或变更。

第4步:登录后点击“年度报告填写”,选择对应年报年度。

第5步:阅读“填写须知”,勾选“已阅”后点击确认。

第6步:系统新增“报关信息”模块,为海关年报填报入口。企业需逐项填写并保存相关信息。

第7步:所有栏目填写完毕后,点击“预览并公示”,核对无误后依次点击“预览打印”→“提交并公示”→“确定”,完成年报。

六、查询方式

海关年报信息不对外公示,由市场监管总局统一推送至海关总署。企业可在完成报送7日后,登录“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credit.customs.gov.cn)查询年报状态。

点击企业名称,在“注册信息”选项卡下的“年报情况”中查看报送结果。

特别提示:部分企业虽已完成年报,但平台上仍显示“未报送”。只要确认已在公示系统成功提交,则不影响正常海关业务办理。若6月30日后仍未更新状态,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行补报。

七、补报情形与方式

以下三种情况可使用“单一窗口”补报功能:

01 已在公示系统完成年报,但海关平台仍显示“未报送”。
02 在公示系统中无“报关信息”填报模块。
03 未在6月30日前完成年报报送。

补报入口: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

八、咨询与注意事项

咨询电话:
- 报关信息填报问题:海关12360热线
- 系统技术问题:中国电子口岸95198热线或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注意事项:

  • 提前申报:建议1-4月完成,避开高峰期。
  • 谨防诈骗:年报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收费均为诈骗。
  • 信息核对:系统自动带出的信息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确保准确。
  • 信息修改:发现错误可在6月30日前登录系统修改。

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未按规定报送年报的企业将被列入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并向社会公示,期间企业信用等级不得上调,影响企业信誉及通关便利。

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按时、准确完成“多报合一”年报,保障企业信用与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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