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产于美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在途货物申报通知
根据海关总署2025年第58号公告及相关业务要求,为落实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单一窗口”系统已完成程序更新。对于符合在途商品豁免加征关税规定的情形,企业可在报关单备注栏填写“<加征关税在途货物>”,并按公告要求完成相关声明确认,以申请关税豁免。最终计税结果以海关审核为准。
请相关企业提前做好申报准备。
特此通知。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2025年4月10日
来源:单一窗口-通知公告
报关易点通根据海关总署2025年第58号公告及相关业务要求,为落实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单一窗口”系统已完成程序更新。对于符合在途商品豁免加征关税规定的情形,企业可在报关单备注栏填写“<加征关税在途货物>”,并按公告要求完成相关声明确认,以申请关税豁免。最终计税结果以海关审核为准。
请相关企业提前做好申报准备。
特此通知。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2025年4月10日
来源:单一窗口-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