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采购贸易海关监管政策解读
助力小微企业出海,1039监管代码全解析
市场采购贸易有效解决了“多品种、多批次、小批量”商品出口难题,为缺乏国际贸易经验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了对接国际市场的便捷通道。海关通过制度、监管和服务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市场采购贸易稳步发展。
市场采购贸易 海关监管代码1039
以下为市场采购贸易常见问题及出口流程要点梳理。
Q1 什么是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指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国家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单票报关单货值不超过15万美元(含),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
Q2 市场采购贸易试点范围有哪些?
目前全国共有17个试点市场,覆盖多个重点产业带:
- 辽宁西柳服装城
- 浙江绍兴柯桥中国轻纺城、台州路桥日用品及塑料制品交易中心、湖州(织里)童装及日用消费品交易管理中心
- 安徽蚌埠中恒商贸城
- 福建晋江国际鞋纺城
- 山东青岛即墨国际商贸城、烟台三站批发交易市场
- 河南许昌国际发制品交易市场
- 湖北宜昌三峡物流园
- 广东汕头宝奥国际玩具城、东莞大朗毛织贸易中心
- 云南昆明俊发·新螺蛳湾国际商贸城、瑞丽国际商品交易市场
- 深圳华南国际工业原料城
- 内蒙古满洲里市满购中心
- 广西凭祥出口商品采购中心
Q3 市场采购贸易有何便利?
- 商品清单超过5种可简化申报;
- 免提交采购人身份信息、装箱单、原始交易单据等材料;
- 支持“采购地申报、口岸验放”一体化通关,降低物流成本与通关时间。
Q4 哪些商品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
(1)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商品;
(2)未纳入市场采购商品认定体系的商品;
(3)贸易管制部门明确不适用该方式的其他商品。
Q5 海关监管依据哪些文件?
主要依据《海关总署关于修订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及其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21号)执行。
市场采购贸易出口流程
1 资格备案
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企业需向市场集聚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完成经营者备案,并在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可通过“多证合一”或“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平台在线办理。
2 商品备案
经营者对代理出口商品的真实性负责。经市场采购商品认定体系确认的商品信息须通过市场综合管理系统与海关联网共享,海关据此实施1039方式监管。
3 提出检验检疫申请
需在采购地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口商品,经营者应建立合格供方、质量验收、溯源管理制度,并在申报前向采购地海关提出检验检疫申请。
温馨提示:涉及农产品、食品、化妆品等有特殊监管要求的商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双边协议规定,确保生产、加工、储存条件达标。
4 申报出口
企业完成备案并录入交易、组货信息后,由系统生成报关数据并通过“单一窗口”申报。商品清单超5种的可简化申报:
- 前5种货值最高的商品逐项申报;
- 其余商品按《税则》“章”归并,每章以最大价值商品税号为代表,合并申报货值与数量。
不适用简化申报的情形:
(1)需征收出口关税的商品;
(2)实施检验检疫的商品;
(3)海关另有规定的其他情况。
名词解释
市场集聚区
经国家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专业市场、商品城或专业街,涵盖上述17个试点市场。
采购地海关
市场集聚区所在地的主管海关。
申报口岸
市场采购贸易出口商品应在采购地海关申报;转关运输的,由出境地海关负责途中监管。
供稿单位:黄埔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