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化石油树脂进口如何归类?权威解析来了
C9氢化石油树脂应归入税则号列3911.9000

作为热熔胶、压敏胶等胶黏剂的关键组分,C9氢化石油树脂广泛应用于卫生用品、食品包装等领域。企业在进口该产品时,常面临归类难题:是按初级形状石油树脂归入3911.1000,还是按改性石油树脂归入3911.9000?上海归类分中心专家对此作出权威解析。
什么是氢化石油树脂?
氢化石油树脂(又称加氢石油树脂)呈白色或浅黄色,相对密度为1.01,具有颜色浅、耐老化性强等特点。该产品为提升粘合性能而开发,主要用于热熔胶、热熔压敏胶及溶剂型胶黏剂中。

商品描述
产品成分:100%初级形状的氢化石油树脂
生产工艺:以石油C9馏分为原料,经聚合生成分子量300-3000的低聚物,再进行中和、汽提去除小分子杂质,随后氢化处理并提纯,去除不稳定组分。
用途:用于生产胶黏剂、EVA型热熔胶、SBR热熔压敏胶等。

氢化石油树脂属于化学改性的石油树脂。根据《协调制度》第三十九章子目注释一(一)第3款规定:“化学改性聚合物如未在其他子目具体列名,应归入列明为‘其他’的子目。”依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该产品应归入税则号列3911.9000。
内容来源:上海海关易归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