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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丨税收征管中心知多少?

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丨税收征管中心知多少? 12360服务订阅号
2017-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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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7年7月1日起,全面启用上海、广州和京津税管中心。那么大家是否了解税管中心?全国建立了多少个税管中心?这些税管中心是如何分工的?那么,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税管中心的方方面面!

全国海关税管中心全面启用:通关一体化改革详解

2017年7月1日起,上海、广州、京津三大税管中心正式运行,标志着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进入新阶段。本文系统解读税管中心职能、作业流程及企业应对要点。

1. 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后,通关流程有何变化?

改革前,海关采用“接受申报—审单—查验—征税—放行”的串联式流程;改革后实行“一次申报、分步处置”新模式。企业在完成报关和税款自报自缴后,安全准入风险在口岸现场处置,税收征管要素风险则主要在放行后处理。

第一步:风险防控中心识别禁限管制、侵权、伪瞒报等安全风险并下达布控指令,由现场实施查验;对存在重大税收风险且放行后难以追补税的,税管中心可在放行前进行排查处置。第二步:货物放行后,税管中心对报关单涉税要素开展批量审核,统筹开展验估、稽查等工作。

2. 税管中心作业流程是什么?

税管中心依据“一次申报、分步处置”原则,在货物放行后实施税收征管作业。通过商品与行业分工,提前设置风险参数、模型和指令。对少数高风险情形实施放行前干预;对一般风险则通过放行后批量审核、验估或稽核查实现有效监管。

3. 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自2017年7月1日起,全面启用上海、广州和京津三个税管中心,覆盖进口领域所有运输方式及全部税则章节。

4. 税管中心是负责什么的部门?

税管中心是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中设立的“两中心”之一,按商品和行业分工,重点验证归类、价格、原产地等涉税申报要素的准确性,防控税收征管风险。

5. 全国建立了多少个税管中心?

共设立3个:海关总署税管中心(上海)、海关总署税管中心(广州)、海关总署税管中心(京津)。

6. 三个税管中心是如何分工的?

按照商品类别和行业进行专业化分工管理。

7. 税管中心(上海)主要负责哪些商品?

负责机电大类商品,包括税则第84-87章、89-92章,共8章2286个税号,涵盖机械设备、仪器仪表、交通工具等。

8. 税管中心(广州)主要负责哪些商品?

负责化工及相关资源类商品,包括税则第25-29、31-40、68-83章,共30章2800个税号,涉及化工原料、高分子材料、能源、矿产、金属等。

9. 税管中心(京津)主要负责哪些商品?

负责农林食品、药品、轻工、纺织、杂项及航空器等商品,涵盖税则第1-24章、30章、41-67章、88章、93-97章,共58章3461个税号。

10. 进口了8408项下的发动机,归哪个税管中心负责?

税则第84章属机电类产品,由税管中心(上海)负责。

11. 进口了一批2204的葡萄酒,归哪个税管中心负责?

税则第22章为食品饮料类,属于税管中心(京津)管辖范围。

12. 报关单在上海申报,为何被京津税管中心核查?

全国通关一体化模式下,税管中心按商品分类而非申报地行使管辖权。若申报商品属于京津中心负责的58个税则章节,则由其统一管理相关税收征管事项。

13. 全通模式下,报关单审核还归审单处管吗?

自2017年7月1日起,各区域通关一体化审单中心不再承担专业审单职能,相关职责已整合至税管中心和风险防控中心。

14. 如何判断报关单是否申报成功?

符合条件的申报,海关将发送“接受申报”回执;不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退单并反馈“退单”信息。

15. 一体化后,企业如何与税管中心沟通?

企业收到通知后,应根据所留联系方式及时联系指定关员,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后续工作。

16. 货物已放行,为何被通知税号有误需补税?

根据“一次申报、分步处置”机制,海关对价格、归类、原产地等税收要素的审核多在放行后进行。企业应依法配合海关完成税收征管工作。

17. 首都机场申报的报关单被上海税管中心要求补充资料,如何提交?

企业应直接联系上海税管中心,按其要求途径提交材料。如需现场协助,上海中心将向首都机场海关下达验估指令,由后者联系企业接收资料。

18. “自主申报、自行缴税”何时全面推广?

目前企业可在预录入环节自主选择是否采用“自报自缴”模式。未选择的企业仍沿用原有征管方式。海关将根据改革进展适时推进全面实施。

19. 为何推行“自主申报、自行缴税”?

“自报自缴”是海关税收征管方式改革的重要举措。企业依法如实申报并自行计算缴纳税费,强化主体责任,明晰征纳双方权责边界。

20. “自报自缴”后申报和缴税流程有何变化?

改革前:企业申报→海关审核→企业缴税→货物放行。
改革后:企业申报并自行计税确认→提交报关单→收到回执后自主缴税→货物放行。放行后海关进行风险抽查,必要时可实施放行前审核。

21. “自报自缴”模式下企业如何操作?

(1)通过中国电子口岸QP系统如实录入报关数据;
(2)使用系统内海关计税工具计算税费;
(3)确认计算结果并与报关单一并提交海关;
(4)收到回执后自行办理缴税手续。

22. “自报自缴”的税款支付方式有哪些?

可选择电子支付、柜台支付或汇总征税:
— 电子支付:登录平台查询并确认支付;
— 柜台支付:凭海关打印的纸质缴款书到银行缴纳;
— 汇总征税:系统自动扣减担保额度,按相关规定执行。

23. 自主缴税时如何计算税款?

海关提供智能化辅助计税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准确计算应纳税额,并将持续优化系统功能。

24. “自报自缴”模式下的税款缴款书有何不同?

纸质缴款书标注“自报自缴”字样,仅作为缴税凭证,不具备海关行政决定属性。

25. 企业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海关如何处理?

经认定为主动披露的,海关将从轻或减轻处罚;违法行为轻微且及时纠正、未造成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补税情况下,经申请可减免滞纳金。

26. 全通模式下是否适用汇总征税?

已备案汇总征税总担保的企业,在申报时可选择“汇总征税”模式。

27. 一般信用企业能否适用汇总征税?

现行规定要求企业信用等级为一般认证及以上方可适用。海关将根据实施情况研究扩大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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