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等三部门关于3种监管证件实施联网核查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决定对《国(境)外引进农业种苗检疫审批单》《引进林木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进口)》等3种监管证件实施电子数据联网核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证件的电子数据将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启动联网核查。
二、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签发证件,并实时将电子数据传输至海关。海关在通关环节进行比对核查,按规定办理进口手续。公告实施前已签发的纸质证件,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三、报关企业可按照海关无纸化通关要求采用无纸方式申报。如因审核需要或系统、网络故障等情况,可转为有纸作业或补充提交纸质材料。
四、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查询证件电子数据传输状态。
五、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负责联网核查的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95198。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18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