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进出口关税调整方案正式实施
涉及706项商品进口暂定税率,多项药品原料零关税
经国务院批准,《2019年进出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调整涵盖进口最惠国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及出口关税税率,旨在积极扩大进口、降低制度性成本,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最惠国税率
1. 进口暂定税率
自2019年1月1日起,对706项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新增花生粕、棉子粕、葵花子粕等10个税目杂粕零关税政策;为支持抗癌药、罕见病药等药品生产,对31个税目项下63种关键原料实行零关税,预计全年减征关税7.9亿元。以卡培他滨片为例,其原料药关税由6.5%降至零,企业年关税成本可节省超4200万元,有助于降低终端药价。同时,适当降低国外特色毛皮进口税率,扩大铼酸盐及高铼酸盐的暂定税率适用范围。取消冶炼钢铁用锰渣、废船、废铜电机、废铝电线电缆等商品的进口暂定税率,并根据国内供需情况,取消氯化亚砜和新能源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单体的暂定税率。
2. 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
根据国际协议安排,自2019年7月1日起,对298项信息技术产品实施第四步降税,取消14项产品的进口暂定税率,并缩小1项产品暂定税率的适用范围。
(二)关税配额税率
继续对小麦等8类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率保持不变。尿素、复合肥、磷酸氢铵三种化肥维持1%的进口暂定税率。棉花配额外暂定税率适度下调,以增强棉纺行业竞争力。
(三)协定税率
为支持“一带一路”与自由贸易区建设,2019年将对16个贸易协定涉及的23个国家或地区实施协定税率。除已批准的5个协定外,自2019年1月1日起,进一步降低中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韩国、澳大利亚、格鲁吉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之间的协定税率。根据《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货物贸易协议》,原产于港澳地区的产品(特殊承诺产品除外)全面实施零关税。
当最惠国税率低于或等于协定税率时,按协定税率执行。
(四)特惠税率
2019年特惠税率仅涉及亚太贸易协定下的孟加拉国和老挝,税率随最惠国税率下调作相应调整。
自2019年1月1日起,继续对铬铁等108项出口商品征收出口关税或适用出口暂定税率,税率维持不变;取消94项出口暂定税率,主要包括化肥、磷灰石、铁矿砂、矿渣、煤焦油、木浆等资源性或高耗能产品。
来源:海关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