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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0号丨关于进口菲律宾冷冻水果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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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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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发布进口菲律宾冷冻水果检验检疫要求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菲律宾共和国农业部、卫生部关于菲律宾冷冻水果输华检验检疫要求的议定书》,现公布《进口菲律宾冷冻水果检验检疫要求》。符合该要求的菲律宾冷冻香蕉、冷冻菠萝和冷冻芒果允许进口,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三)中菲两国签署的冷冻水果输华检验检疫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冷冻水果指去除不可食用果皮后,经-20℃或以下速冻处理,并在-18℃或以下冷藏运输的水果。本次允许进口的菲律宾冷冻水果包括:冷冻香蕉(Musa sapientum)、冷冻菠萝(Ananas comosus)和冷冻芒果(Mangifera indica)。

三、允许产地

菲律宾境内的香蕉、菠萝和芒果产区。

四、加工厂及速冻设施要求

输华冷冻水果的加工厂和速冻处理设施须在菲律宾卫生部(DOH)备案,并由中方海关总署(GACC)与DOH共同批准注册。每年出口季前,DOH将向GACC提交注册名单,相关信息可在GACC官网查询。

五、出口前要求

(一)果园管理
果园应在菲律宾农业部(DA)指导下实施良好农业规范(GAP),采用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措施(IPM)。种植者需定期检测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指标,确保符合中国标准,DA负责监督并应要求向GACC提供检测报告。

(二)加工厂管理
加工厂须在DOH或其授权人员监管下进行速冻与冷藏运输操作。应建立基于HACCP原理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良好操作规范(GMP)和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并建立可追溯体系,实现从加工厂到果园的溯源。

加工过程中须人工挑选果实,剔除病果,清除昆虫、螨类、枝叶及土壤。包装、储存和运输过程须保持清洁卫生。

加工厂应定期检测农药残留、重金属等安全卫生项目,DOH进行抽查,并应要求提交检测报告给GACC。

(三)包装要求
1. 包装材料应为全新、干净且符合中国植物检疫与安全卫生标准。
2. 每个包装箱和零售盒须以中文和英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地、原产地、加工厂及出口商名称地址、包装日期、保质期和净重。
3. 托盘外须标注“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无托盘时,每个包装箱均需标注。木质包装须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ISPM15。

(四)出口前检验检疫
DOH与DA应对每批货物按2%比例抽检。若检出致病微生物、农药残留或重金属超标,该批次不得出口。

(五)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每批合格货物须由DOH出具通关单,DA签发植物检疫证书。证书附加声明须注明:“The consignment is in compliance with requirements described in the PROTOCOL OF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THE EXPORT OF FROZEN FRUITS FROM THE PHILIPPINES TO CHINA”。
证书处理栏须注明速冻温度、持续时间及加工厂名称。

六、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一)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包装标识是否合规。
(二)入境时,中国海关依法实施检验检疫,合格后准予入境。
(三)不符合情形处理:
1. 来自未经注册加工厂的产品,禁止入境;
2. 检出活体检疫性有害生物且无有效处理方式,或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GACC将立即通知DA和DOH,暂停相关工厂出口资质;如连续出现不合格,中方将实施批批扣检,必要时暂停整体输华。

七、符合性审查及预检

项目启动首年,GACC将派检疫官员赴菲律宾开展预检,审核果园、加工厂及速冻设施在有害生物防控、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执行情况,并对出口产品进行预检。具体时间和人员安排由双方协商确定。

八、回顾性审查

贸易开始后每5年,GACC将对本检验检疫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回顾性评估,包括派遣专家赴菲实地考察,确保措施有效落实。

附:速冻处理及冷藏运输操作程序

1. 速冻处理设施/设备
1.1 速冻处理必须在DOH批准的设施内完成。
1.2 DOH或其授权人员须确保设备能达并维持所需低温。
1.3 注册信息应包括:设施位置、联系人、尺寸容量、隔热材料、制冷系统型号参数、温度控制与记录功能等。
1.4 DOH须向GACC提交注册设施的名称和地址。

2. 记录仪要求
温度探针与记录仪组合须满足:
(a) 探针精度±0.15℃,在-20℃以下有效,经有资质机构校准;
(b) 可接入所需数量探针;
(c) 能记录、存储数据并供DOH查验;
(d) 至少每小时自动记录一次温度。

3. 冷藏集装箱温度探针安插
3.1 至少使用1个探针测量空间温度,置于集装箱开门侧。
3.2 探针安装与连接须在DA授权官员监督下完成。

4. 冷藏与运输
水果完成速冻后,可转入冷库或冷冻集装箱继续冷藏运输,全程温度须维持在-18℃或以下。

海关总署
2019年2月13日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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