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防止孟加拉国牛结节性皮肤病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0年3月5日,孟加拉国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通报该国发生1起牛结节性皮肤病疫情。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孟加拉国输入牛及其相关产品(包括未经加工或虽经加工但仍可能传播疫病的牛源性产品)。
二、禁止通过寄递或携带方式入境来自孟加拉国的牛及其相关产品,一经发现一律退回或销毁。
三、进境的船舶、航空器、公路车辆和铁路列车等运输工具上如发现来自孟加拉国的牛及其产品,须作封存处理,在我国境内停留或运行期间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启封。相关废弃物、泔水等须在海关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丢弃。
四、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孟加拉国牛及其产品,一律在海关监督下销毁。
五、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由海关处理。
六、各海关、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规定,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管工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0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