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跨境电商统计调查启动
海关总署组织开展专项调查,明确统计范围、对象及填报方式
2023年上半年跨境电子商务统计调查工作已正式启动。此次调查由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统一组织,各直属海关及隶属海关分级实施,数据采集时间为8月15日至31日。
开展跨境电商统计调查的意义
开展跨境电商统计调查旨在准确掌握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实际规模,全面反映行业发展态势与特征;同时通过多维度监测分析,提升海关统计对宏观决策的支持能力。2023年5月,《跨境电子商务统计调查制度》经国家统计局批准正式印发,标志着我国跨境电商统计体系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统计范围:明确三项核心条件
纳入统计的跨境电商商品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 跨境交易:发生于中国关境内与境外企业或个人之间的交易;
- 在线订单:通过支持开放注册、商品展示和在线下单的跨境电商平台(含独立站、第三方平台、综合平台等)达成交易,电话、传真或邮件订购不在此列;
- 跨境物流:商品实际完成跨境运输。
调查对象:四类企业全覆盖
调查对象包括境内电商平台企业、电商卖家企业及电商服务企业,具体分为四类业务类型:
- 自建/自营平台:平台自身拥有商品所有权并进行线上销售;
- 第三方/综合性平台:为其他卖家提供线上销售服务,可兼营自有商品;
- 电商卖家:以卖家身份在第三方或综合平台上销售商品(不含自建平台部分);
- 其他电商服务企业:不直接销售商品,但为平台或卖家提供物流、通关等配套服务。
填报方式:登录指定系统完成问卷
企业需使用Google Chrome或Windows Edge浏览器,在互联网环境下登录“海关统计专项调查调研系统”进行填报,访问地址为:http://43.248.49.212:81/survey/。
登录用户名为企业的18位社会信用代码或联系人手机号,初始密码为123456。填报期间可多次登录修改,系统以最后一次提交内容为准。
调查内容涵盖跨境电商进出口值、业务类型、贸易伙伴国别(地区)、商品类别、出口货源地及进口目的地等关键信息。
表格内容支持左右滑动查看完整信息。
如在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12360海关热线或联系属地海关统计调查工作人员咨询。
供稿单位:厦门海关
审核单位: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