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2015年第56号公告
公布最新商品归类决定并废止一项旧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海关总署现公布2015年商品归类决定(Ⅲ),同时废止1项原有归类决定。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若相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其他规定发生变化,该归类决定自动失效。
附件: 1.2015年商品归类决定(Ⅲ) 2.2015年废止的商品归类决定(Ⅱ)
海关总署 2015年10月19日


12360服务订阅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海关总署现公布2015年商品归类决定(Ⅲ),同时废止1项原有归类决定。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若相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其他规定发生变化,该归类决定自动失效。
附件: 1.2015年商品归类决定(Ⅲ) 2.2015年废止的商品归类决定(Ⅱ)
海关总署 2015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