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取消两项物品进出境审批事项
海关总署宣布取消“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准”和“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两项行政许可事项,相关监管内容已纳入通关环节。今后,申请人可直接办理通关手续并提交材料,无需事前审批。
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海关总署将采取以下措施:
- 制定并公开进出境物品清单;
- 提供政策解释与咨询服务;
- 按照“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模式办理通关手续;
- 对进境物品实施查验,严防违禁品入境;
- 加强后续跟踪管理,通过电话抽查或实地核查等方式开展监督;
- 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其中,针对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其进境机动车辆须按国家规定另行办理相关手续;海关还将重点核查定居旅客居留时间不满两年再次出境定居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