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对朝鲜禁运两用物项和技术清单
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75号决议,全面禁止相关物项出口
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75号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六条和第十八条规定,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原子能机构、海关总署、国防科工局联合发布公告(2018年第36号),自公布之日起禁止向朝鲜出口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相关的两用物项和技术,以及常规武器两用品。
公告明确,所涉禁运物项涵盖多个关键领域,主要包括:
- 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相关的两用物项:包括环形磁铁、热室、手套箱、中子学/辐射输运/流体动力学建模软件、辐射探测设备、X射线成像板、氟电解槽、粒子加速器、高性能冷却系统、精密滚珠轴承、磷酸三丁酯、高浓度硝酸、发射α粒子的放射性核素、波纹管密封阀门、等静压机、电镀设备、真空阀门、质谱仪、闪光X光机、高频电子设备、色谱光谱仪器、地震探测设备、抗辐射电视摄像机等。
- 常规武器两用品:涉及特种材料(如含氟聚酰亚胺密封件、芳香族聚酰亚胺薄膜)、防护与探测设备(全脸式防毒面具、滤毒器、防护服)、电起爆装置、成型炸药、线型聚能切割器、引爆线、切割工具、复合材料生产设备、金属合金雾化制造设备、超塑成形与扩散焊接模具、电磁波吸收材料、超导复合导体、高性能纤维材料等。
- 电子元器件:包括高抗辐射集成电路、高温/低温工作环境集成电路、高速现场可编程逻辑器件(FPGA)、神经网络芯片、高性能微波/毫米波元件(行波管、MMIC放大器、微波晶体管)、固态脉冲功率切换装置、高精度旋转编码器等。
- 传感器与激光器:涵盖高速相机、焦平面阵列成像设备、可变形反射镜、大孔径光学组件、高功率连续波及可调谐激光器、化学激光器、脉冲钕玻璃激光器、光纤激光器组件等。
- 雷达与导航系统:包括高频段雷达、宽带雷达、多频载波雷达、合成孔径雷达(SAR)、相控阵雷达、激光雷达(LIDAR)、重力仪、星跟踪器、高精度GNSS接收设备等。
- 船舶与航空航天推进系统:涉及深海潜水器耐压壳体、不依赖空气推进系统(AIP)、降噪系统、航空/船用燃气涡轮发动机、液体/固体/混合火箭推进系统、运载火箭复合材料结构、无人机系统等。
此外,公告还明确禁止出口上述物项相关的“软件”和“技术”,包括用于研制、生产或使用的专用软件、经改进可使非管制设备具备管制功能的软件,以及相关研发与生产工艺技术。
该禁令体现了中国认真履行国际防扩散义务的坚定立场,旨在防止相关物项被用于朝鲜的核武器、导弹及其他军事项目开发。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原子能机构
海关总署
国防科工局
2018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