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权使用费如何申报?一文讲清海关合规要点
哪些特许权使用费需向海关申报纳税?企业必看合规指南
在国际贸易中,特许权使用费涉及金额大、专业性强,已成为企业进出口环节关注的重点。若未依法申报,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本文依据海关法规,系统梳理特许权使用费的申报标准与操作要求。
一、什么是特许权使用费?
指进口货物买方为获得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著作权、分销权或销售权等知识产权许可或转让而支付的费用。
二、为何需对特许权使用费缴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作为货物向中国境内销售条件、且与货物相关的特许权使用费,应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依法征税。
三、哪些特许权使用费需申报纳税?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应当申报:
- 与进口货物有关;
- 支付构成该货物向中国境内销售的条件;
- 未包含在货物实付或应付价格中。
四、如何判断“与进口货物有关”?
依据《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 用于专利或专有技术:进口货物含有、使用该技术生产,或为实施该技术专门设计制造;
- 用于商标权:货物附有商标,或进口后可直接销售、经轻度加工即可贴标销售;
- 用于著作权:货物含软件、文字、图像等内容(如光盘、磁带等载体);
- 用于分销或销售权:进口后可直接销售或经简单加工即销售。
五、如何判断“构成销售条件”?
根据《审价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若买方不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就无法购得货物,或无法按合同约定条件成交,则视为构成销售条件。
六、特许权使用费如何申报?
根据海关总署2019年第58号公告:
- 存在应税特许权使用费的,在报关单“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确认”栏填报“是”;
- 进口时已支付的,金额填入“杂费”栏,不计入“总价”;
- 未支付的,须在每次实际支付后30日内向海关申报,并提交《应税特许权使用费申报表》。
七、未申报如何处理?
- 未如实申报属于违法行为,海关将予以行政处罚;
- 若在海关发现前主动披露,可免于处罚,仅追征税款并加征滞纳金,且可申请减免滞纳金。
八、案例解析
某企业进口附有商标的超声波医疗设备,并按销售额1%向外方支付商标使用费。因该费用与进口货物相关,且不支付则无法购货,故构成应税特许权使用费,须计入完税价格。
企业在进口报关时应在“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确认”栏填报“是”,并在支付后30日内完成申报。若未申报,属违规行为;但可通过主动披露方式避免行政处罚。
供稿单位:广州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