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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贸破冰与筑篱|咖啡进口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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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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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咖啡进口

塞尔维亚国民咖啡品牌“懂咖啡”登陆宁波 中东欧咖啡首秀中国市场

全球销量排名第四的咖啡品牌——来自塞尔维亚的“懂咖啡”(Doncafe)近日亮相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成为首个进入中国市场的中东欧咖啡品牌。作为博览会主办城市,宁波依托区位优势与政策支持,积极打造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双边贸易首选地和最大集散地。

宁波海关充分发挥全国唯一的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信息中心作用,推动平台建设、政策创新与路径探索,助力更多优质中东欧产品便捷进入中国市场。

在宁波国际会展中心9号馆塞尔维亚展厅,“懂咖啡”推出冷萃咖啡品鉴体验,其独特的花果香气与适中价格受到关注。线下体验店采用黑红配色搭配暖黄灯光,融合塞尔维亚风光影像与欧式艺术陈设,营造出浓郁的“一带一路”沿线风情,已成为热门打卡点。

一、咖啡种类及产区

1. 按外形分类:分为平豆(两粒相对生长)与圆豆(单粒圆形豆)。

2. 按加工方式分类:主要有日晒法(干燥法)、水洗法、半水洗法(蜜处理法)。不同处理方式直接影响咖啡风味,采收后需及时处理以防发酵变质。

3. 按品种分类:主要为阿拉比卡(Arabica)、罗布斯塔(Robusta)和利比里卡(Liberica),其中市场主流为前两者。

二、进口税号及申报要素

根据报关习惯与市场认知,咖啡产品分为八大类:

1. 咖啡生豆
指未经焙炒的咖啡种子,含水量约11%-13%。经脱因处理后称为低因咖啡生豆(咖啡因含量≤0.1%)。
税号:0901.1100(未脱因)、0901.1200(已脱因)
申报要素:品名;制作或保存方法;品种;产区

2. 已焙炒咖啡豆
经高温烘焙产生香味,可直接用于冲泡。
税号:0901.2100(未脱因)、0901.2200(已脱因)
申报要素:同咖啡生豆

3. 咖啡粉
由已焙炒咖啡豆研磨而成,易氧化,建议现磨现用。
税号及申报要素:同已焙炒咖啡豆

4. 挂耳咖啡
便携式滤袋装咖啡粉,使用时悬挂于杯口冲泡。
税号及申报要素:同已焙炒咖啡豆

5. 速溶咖啡粉
又称“黑咖啡粉”,通过萃取、蒸发、冷冻干燥制成。
税号:2101.1100
申报要素:品名;成分含量;包装规格;品牌

6. 三合一速溶咖啡
含白砂糖、葡萄糖浆、植物油、速溶咖啡及添加剂。
税号:2101.1200
申报要素:品名;成分含量;包装规格;品牌

7. 胶囊咖啡
将咖啡粉密封于铝制或其他材质胶囊中,充氮或真空包装延长保质期。
税号:2101.1200
申报要素:品名;成分含量;包装规格;品牌

8. 咖啡饮料
以水、咖啡萃取液、糖、奶粉等调配而成,开罐即饮。
税号:2202.9900
申报要素:品名;成分;包装规格;品牌

三、检疫准入要求

1. 咖啡生豆(税号0901.1100、0901.1200)
目前允许输华的国家和地区包括埃塞俄比亚、巴西、印度尼西亚、中国台湾等共41个,中东欧17国暂未列入准入名单。具体名录可通过海关总署官网或“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查询系统获取,名单动态更新(最新新增玻利维亚)。

2. 已焙炒咖啡豆及其制成品、咖啡饮料
无需输华准入审批。

四、通关指南

进口流程:进出口商备案 → 报关申报 → 检验检疫 → 合格评定 → 准予进口(不合格则退运或销毁)。

特殊要求:玻利维亚输华咖啡豆生产企业须经其主管部门注册推荐,并获中国海关总署审核认可。企业名单可在海关总署网站查询。

国内进口商应在进口前向所在地海关完成备案,并通过“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提交相关信息,确保真实有效。

五、报关资料准备

报关时需按品名、品牌、原产国、规格、数量、价值、生产日期等逐项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1. 合同、发票、装箱单、提运单等基本单证;
  2. 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及进口商备案号、上一批次进口与销售记录;
  3. 输出国官方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及其他合规证明(如卫生证书);
  4. 预包装食品原文标签、中文翻译件、中文标签样张;标注营养成分的需提供符合性证明;
  5. 涉及保健功能的产品,须提供相关部门许可文件;
  6. 其他必要证书或文件。无纸化申报应遵循相关规定执行。

进口商须自行审核中文标签是否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符合者不得进口。若被抽中查验或送检,需提交标签原件、翻译件、样张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进口商责任

食品进口商应建立完整的进口与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境外出口商与购货方信息、交货日期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保质期满后6个月;无明确保质期的,保存至销售后2年以上。

七、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 双边议定书
  • 国家强制性标准

供稿单位: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宁波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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