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水果包装厂注册登记指南
海关规定及申请流程详解
根据《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91号发布,经海关总署令第238号、第240号、第243号修改),我国与输入国家或地区签订双边协议、议定书明确要求,或输入国法律法规规定需对水果包装厂实施注册登记的,海关应按规定对出境水果包装厂实行注册登记。
海关自受理注册登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隶属海关受理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提交直属海关;直属海关在收到初审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予注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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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水果 |
海关小讲堂
一、注册条件
申请注册登记的出境水果包装厂须满足以下要求:
- 厂区整洁卫生,具备符合贮存要求的原料场和成品库;
- 存放、加工、处理、储藏等功能区布局合理,与生活区隔离;
- 配备符合检疫要求的清洗、防虫防病及除害处理设施;
- 加工用水及农用化学品符合食品卫生及输入国标准;
- 建立完善的卫生质量管理体系,涵盖溯源、防疫监控、有害物质检测等记录;
- 配备专职或兼职植保员,负责验收、加工、包装、自检等环节的防疫与质量控制;
- 拥有稳定货源,具备自有果园或与注册果园建立固定供货关系;
- 符合双边协议、议定书或输入国特殊规定。
二、需提交材料
- 《出境水果包装厂注册登记申请表》;
- 厂区平面图及工艺流程说明;
- 供货果园名单及与果园签订的生产、收购合同复印件。
填报指南
- 申请编号:无需填写。
- 包装厂名称:按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填写,英文名称加盖公章。
- 所在地隶属海关机构:填写实际隶属海关名称。
- 申请日期:填写递交当天日期。
- 地址:按营业执照住所填写。
- 负责人:按营业执照对应信息填写姓名及联系电话。
- 联系人:填写企业具体联系人及电话。
- 植保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姓名及联系方式。
- 专用化学品保管间:注明数量与面积。
- 包装厂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 人数:填写职工总数。
- 主要加工种类及品种:列明主要加工水果及涉及出境的品种。
- 年产量:单位为吨。
- 拟输往国家或地区:填写出口目的地。
- 周围环境情况:据实勾选。
- 加工水果来源:提供已注册果园名单、编号、地址及联系方式。
- 水源与化学品使用情况:如实填写。
- 生产加工设施:列明设备名称及数量。
- 防疫措施:列明防疫设施名称及数量。
- 管理文件清单:勾选所提交全部材料。
- 负责人签名:由法人代表亲笔签署。
- 海关相关意见栏:无需企业填写。
供稿单位:黄埔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