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洋浦保税港区统计管理办法
为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确保洋浦保税港区进出境及进出区货物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监管办法》及相关文件,海关总署发布第109号公告,明确洋浦保税港区统计管理措施。
一、增设海关运输方式代码
新增运输方式“洋浦保税港区”,代码为“P”,专门用于洋浦保税港区与境内区外之间的进出口申报。
二、进出境货物统计
1. 货物从境外进入洋浦保税港区或从该区运往境外的,除另有规定外,纳入海关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
2. 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须满足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原始资料的采集和质量控制要求。
三、与境内之间进出货物统计
1. 货物在洋浦保税港区与境内区外之间双向流动的,除另有规定外,实施海关单项统计。
2. 单项统计的原始数据来源于海关通关系统。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
2020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