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巴西海关AEO互认安排将于2022年1月1日实施
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企业通关成本
中国与巴西海关AEO互认安排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该安排将为两国AEO企业提供多项通关便利,进一步促进双边贸易安全与便利,优化营商环境。
AEO(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即“经认证的经营者”,是世界海关组织倡导的国际通行制度。海关对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水平较高的企业进行认证,并给予通关便利。通过AEO互认,双方企业出口货物可享受对方海关提供的便利措施,有效降低贸易成本。
中巴同为“金砖国家”成员,经贸合作紧密。2021年1至11月,双边进出口总额达1522.12亿美元,同比增长38.7%。其中,中国对巴西出口481.79亿美元,同比增长55.6%;自巴西进口1040.33亿美元,同比增长32.1%。在疫情背景下,中巴贸易实现逆势增长,展现出强劲韧性。
AEO互认实施后,双方企业将享受以下通关便利:较低单证审核率、较低查验率、优先查验、指定联络员协助解决通关问题、非常时期优先快速处置等。
上述措施有助于显著降低企业在港口、物流、保险等方面的贸易成本,提升供应链效率,推动两国贸易投资规模持续扩大。
申报注意事项:
1. 中国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应向巴西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AEO编码,由其按巴西海关要求填报,以便享受通关便利。
2. 中国企业自巴西AEO企业进口时,应在进口报关单“境外发货人编码”及舱单“发货人AEO编码”栏填写对方AEO编码;出口至巴西AEO企业时,应在出口报关单“境外收货人编码”及舱单“收货人AEO编码”栏填写对方编码,以获取相应便利。
截至2021年12月,中国海关已与21个经济体、47个国家(地区)签署AEO互认协议,包括欧盟、新加坡、巴西、塞尔维亚、智利、南非等,“AEO朋友圈”持续扩大,助力中国企业“走出去”享惠全球。
审核单位: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