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开展目录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 明确范围与实施流程
2020年度抽查涉及童装、文具、家电、儿童用品等重点商品,企业需关注质量安全合规要求
8月21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度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5号),正式启动对部分未列入法定检验目录的进出口商品进行抽查检验工作。
什么是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
该制度俗称“目录外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在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之外,海关可根据国家规定对其他商品实施抽查检验,旨在保障人类健康、动植物生命安全、环境保护及防止欺诈行为。
实施依据为《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订)。抽查结果可由海关对外公布或通报相关部门。
抽查范围
重点针对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的商品,以及消费者投诉多、退货率高、曾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有特殊监管要求的产品。
2020年抽查商品范围包括:
进口商品:童装、文具、领带、丝巾、围巾、坐便器、洗碗机、空气净化器、打印机、电热水器、微型计算机、电视机、监视器、食物垃圾处理机、电磁灶、机动车喇叭、制动软管、回复反射器、汽车内饰件、染料、颜料、着色料等。
出口商品:仿真饰品、儿童自行车、儿童滑板车、电动童车、毛绒玩具、电热水龙头等。
海关如何实施抽查检验?
一、制定计划
海关总署每年下达抽查检验计划,明确商品名称、检测项目、判定标准和实施时间,并可根据需要调整或发布专项计划。
二、制定方案并抽样
主管海关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抽查对象并制定实施方案。具体抽样方式包括:
● 口岸布控:在进口通关环节实施抽检,主要针对进口商品。
● 市场流通领域抽查:在商场、实体店等流通渠道随机抽取进口商品进行检验。
● 企业核查:根据出口企业业务量选取对象,以核查形式开展出口商品抽查。
三、样品检测与后续处置
抽取的样品送至具备资质的实验室检测,依据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或海关指定要求进行评定。不合格产品将依法采取整改、退运、销毁等措施,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
被抽查单位注意事项
● 应积极配合抽查工作,不得阻挠,并提供必要条件;
● 海关抽查不收取任何检验费用;
● 验余样品应在规定期限内领回,逾期未领取的将由海关依法处理;
● 无正当理由拒绝抽查的,其产品视为不合格,相关企业将被公开曝光。
通过目录外抽查,海关可及时掌握非法定检验商品的质量状况,为检验目录动态调整提供数据支持。相关进出口企业应加强产品质量管理,确保合规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