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出口指南:品种、监管与合规要点
掌握中药材出口关键环节,助力企业合规出海
近年来,中药材行业发展势头良好。国家持续出台产业扶持与行业规范政策,叠加国内经济稳步增长、居民消费水平提升及健康意识增强,中药消费需求不断扩大,推动中药材出口市场快速发展。
中药材出口涉及多个重点品种和严格的海关监管要求。了解相关政策与操作规范,对保障顺利通关至关重要。
主要出口品种
中药材出口前十大品种包括:肉桂、人参、枸杞、红枣、西洋参、当归、鹿茸、半夏、黄芪、茯苓。
肉桂
作为出口量最大的中药材品种,肉桂兼具药用与食用价值,可用于调节“三高”、改善胰岛素功能,同时也是常用香料,市场需求广泛。
人参
人参是传统名贵滋补品,中国产人参在国际市场尤其是亚洲地区享有较高声誉。
枸杞
枸杞属“药食同源”产品,近年来受到国内外消费者青睐,国际市场需求持续上升。
当归
当归为中医常用药材之一,在国际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
茯苓
茯苓既可入药,也可食用,具有利水渗湿、健脾安神等功效,用途广泛。
海关监管要求
出境检验监管
- 出口中药材须符合中国与输入国签订的检疫协议或进境国标准及合同要求。
- 生产企业应满足输入国法规要求,并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 建立完善的防疫体系和溯源管理制度。
- 记录涵盖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出厂检验、出入库等全过程,确保真实可追溯。
注:上述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企业需配备专职检疫管理人员,明确防疫责任人。
申报材料
一、生产企业注册登记需提交:
- 《出境中药材生产企业检疫注册登记申请表》;
- 厂区平面图及相关区域照片或视频资料;
- 产品加工工艺说明。
二、报检时需提交(由货主或代理人向生产企业所在地海关申报):
- 合同、发票、装箱单;
- 生产企业出具的出厂合格证明;
- 符合输入国动植物检疫要求的书面声明。
可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办理:http://online.customs.gov.cn
合格评定
出口中药材经检疫或除害处理合格后,海关将签发相应证单准予出境;无法有效处理的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口。
注意事项
- 涉及野生或濒危保护动植物的中药材,须符合我国及目的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 以邮寄、快递或旅客携带方式进出境的中药材,须遵守相关规定。
- 过境中药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执行。
个人携带与邮寄限制
中药材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出口需符合品种成分和价值方面的规定。
禁止出境的中药材及中成药:麝香、蟾酥、虎骨、犀牛角、牛黄等。含微量麝香或蟾酥的成药(如六神丸)除外,但含犀牛角或虎骨成分的药品仍被禁运。
个人携带或邮寄限值:
- 前往港澳地区:携带限值人民币150元,邮寄限值100元;
- 前往国外:携带限值人民币300元,邮寄限值200元。
以上数量应在个人自用合理范围内。
注:中成药指标有“省(市)卫准字”的产品;标有“省(市)卫健字”的保健类中成药不适用上述规定。
供稿单位:银川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