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布2022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
依据自贸协定实施特殊保障措施
海关总署发布2022年第14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及相关规定,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类8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
公告公布了2021年度两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的进口数量,以及2022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进口相关农产品时,应继续按照海关总署2019年第207号公告的规定办理手续。
附件:2021年度两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2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doc
海关总署
2022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