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及配套产品海关归类全解析
从葡萄美酒到橡木桶、软木塞,一文看懂进口商品税则归类要点
葡萄由绿转红,晶莹饱满,如玛瑙般诱人。而以鲜葡萄或葡萄汁发酵酿制的葡萄酒,口感甘甜醇厚,回味悠长,深受消费者喜爱。作为一种广受欢迎的酒精饮品,葡萄酒及其酿造、包装相关产品的进出口归类备受关注。本文依据国家标准与《税则》规定,系统梳理葡萄酒及相关产品的海关归类要点。
葡萄酒
根据我国葡萄酒标准GB15037-2006,葡萄酒是以鲜葡萄或葡萄汁为原料,经全部或部分发酵酿制而成,酒精度不低于7.0%的酒精饮品。
依据《税则》第二十二章相关规定,由鲜葡萄酿造的酒(含加酒精产品)应归入税号2204项下。按颜色可分为三类:
白葡萄酒:采用白葡萄或皮红肉白的葡萄分离发酵制成,色泽呈微黄带绿、浅黄、禾秆黄或金黄。
红葡萄酒:使用皮红肉白或皮肉皆红的葡萄带皮发酵而成,酒色呈深宝石红、紫红或石榴红色。
桃红葡萄酒:通过带色红葡萄带皮发酵或分离发酵制成,呈淡红、桃红、橘红或玫瑰色,果香明显,口感清新。
归类建议:根据包装规格归入税则号列2204.2100(最惠国关税率14%)、2204.2200(最惠国关税率20%)或2204.2900(最惠国关税率20%)。
橡木桶
橡木桶在葡萄酒陈酿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通过微量氧气渗透促进酒体氧化,提升结构稳定性,并赋予酒液香草、烘烤等独特风味。
根据《税则》第四十四章,木制大桶、琵琶桶及其他箍桶制品归入4416项下。
归类建议:橡木桶归入税则号列4416.0090(最惠国关税率12%,其中4416009030暂定关税率5%)。
橡木片
橡木片由橡木心材加工而成,经高温处理后无菌密封,广泛用于葡萄酒酿造中增加酒体复杂度,改善色泽与口感。
根据《税则》第四十四章,木片或木粒归入4401项下。
归类建议:橡木片归入税则号列4401.2200,最惠国关税率为0。
软木塞
软木塞因其良好的弹性、密封性及适度渗透性,被誉为葡萄酒的“守护神”,有效控制酒液与外界空气的交换。
根据《税则》第四十五章,天然软木制品归入4503项下。
归类建议:天然软木塞归入税则号列4503.1000,暂定关税率为0,最惠国关税率为8%。
葡萄酒瓶
常见葡萄酒瓶包括波尔多瓶、勃艮第瓶、香槟瓶等,不同瓶型适配不同风格酒款。
根据《税则》第七十章,玻璃制盛装容器归入7010项下。
归类建议:根据容器容量归入7010.9010、7010.9020或7010.9030,最惠国关税率均为14%。
高脚杯
高脚杯按用途分为红葡萄酒杯、白葡萄酒杯和香槟杯,标准杯型为腹大口小,利于香气聚集与酒液醒发。
根据《税则》第七十章,餐桌用玻璃器皿归入7013项下。
归类建议:根据材质归入7013.2200或7013.2800,最惠国关税率均为7%。
一杯佳酿,承载风土与工艺之美。了解葡萄酒及其配套产品的海关归类规则,有助于规范申报,提升通关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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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银川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