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解除对南非羊毛和偶蹄动物皮张的口蹄疫禁令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最新公告,恢复相关产品进口
公告背景
2022年3月,南非西北省一家农场报告发生口蹄疫疫情,疫点位于我国认可的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内。为防范疫情传入,保障国内畜牧业安全,海关总署与农业农村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联合发布第30号公告,禁止从南非输入偶蹄动物及其相关产品。
公告内容
2022年8月19日,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第76号公告,宣布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即日起解除第30号公告中对南非羊毛和偶蹄动物皮张的进口禁令。允许符合条件的南非羊毛和偶蹄动物皮张输华,但须满足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陆生动物法典关于口蹄疫病毒灭活的技术要求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关注重点
本次解禁仅限于“南非羊毛”和“偶蹄动物皮张”,不涉及其他偶蹄动物或其产品,原有关禁令仍适用于其他高风险产品。
进口产品必须经过有效处理,确保口蹄疫病毒灭活,符合国际标准和我国检疫要求,方可申报入境。
WOAH对羊毛和生皮张的口蹄疫病毒灭活技术要求
羊毛处理方式(符合任一即可):
1)工业化洗涤:采用清水、皂液、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进行多阶段清洗;
2)化学脱毛:使用熟石灰或硫化钠处理;
3)甲醛熏蒸:在密闭容器中以甲醛消毒至少24小时;
4)高温去污:将毛发浸泡于60~70℃水溶性去污剂中进行工业清洗;
5)长期储存:在4℃下储存超过4个月,或18℃以上储存超4周,或37℃下存放8天以上。
生皮张处理方式:
需在含2%碳酸钠的海盐中盐腌至少28天,以实现口蹄疫病毒有效灭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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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南京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