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48号
关于防止斯里兰卡、喀麦隆、埃塞俄比亚口蹄疫传入的公告
近日,斯里兰卡、喀麦隆、埃塞俄比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通报发生口蹄疫疫情。为防范疫情传入,保障我国畜牧业与生物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发布如下措施: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上述国家输入偶蹄动物及其相关产品(包括源于偶蹄动物且未经充分加工处理、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
二、禁止通过寄递或携带方式将上述国家的偶蹄动物及其相关产品带入境内。一经发现,一律退回或销毁。
三、来自上述国家的进境航空器、船舶等运输工具所卸下的动植物性废弃物、泔水等,须在海关监督下进行除害处理,严禁擅自丢弃。
四、边防检查等部门查获的非法入境偶蹄动物及其产品,须在海关监督下销毁。
五、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依法由海关依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各级海关与农业农村部门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规定,加强协作,切实做好检疫、防疫与监管工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5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