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进口全解析:检疫准入、申报流程与合规要点
冬季养生正当时,中药材进口监管政策详解
立冬已过,气候由秋入冬,万物进入收藏休养阶段。中医讲究“冬三月者为封藏”,正是中药进补的最佳时节。随着国内需求增长,中药材进口持续升温,本文梳理中药材进口的关键环节与海关监管要求,助力企业合规通关。
一、什么是中药材?
根据《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中药材指药用植物或动物的药用部分,经采收和初加工形成的原料药材,分为植物源性和动物源性两类。我国进口的中药材以国内稀缺、贵细品种为主。
二、检疫准入制度
海关总署对进境中药材实施检疫准入制度,涵盖产品风险分析、监管体系评估、检疫要求制定、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登记及进境检疫等环节。目前我国已批准来自91个国家和地区的上百种中药材进口。企业可登录海关总署官网动植物检疫司专栏查询准予进口的中药材种类及来源国名录。
需特别注意:进口动物源性中药材及部分植物源性中药材须提前申请《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建议在签订贸易合同前完成审批手续。
三、进境申报要求
货主或其代理人在中药材进境前或进境时,应向入境口岸海关提交以下材料办理报关:
- 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符合海关总署要求的检疫证书;
- 原产地证明、贸易合同、提单、装箱单、发票等商业单据。
海关将审核相关单证,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报检。若缺少有效检疫证书、未按规定注册登记或未办理检疫审批,海关可视情况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四、现场检疫查验
进口口岸海关将依据系统指令开展现场查验,重点核查货证一致性、包装材料、药材是否腐败变质、是否携带有害生物及禁止进境物等情况,并进行合格评定。
五、合格放行与后续处置
经检疫合格的进境中药材,海关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方可销售、使用或在指定企业存放、加工。
检疫不合格的,海关将签发《检疫处理通知书》,由货主或代理人在海关监督下实施除害、退回或销毁处理;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准予进境。
冬季养生建议:顺应节气变化,注重养阴护阳,饮食有节,调畅情志,增强体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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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宁波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