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推动加工贸易高质量发展改革措施解读(六至十)
聚焦企业需求,优化监管模式,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 政策解读 —
海关总署关于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改革实施方案
前言
2023年10月31日,海关总署在例行记者通报会上就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的16条改革措施进行了解读,引发企业广泛关注。此前已解读5项措施,本文继续解读其中第6至第10项重点内容。
解读内容
内容六:整合账册管理模式,统一监管制度
整合现行“联网监管”与“以企业为单元”两种电子账册模式,统一前期、中期、后期管理制度。优化金关二期系统,取消账册经营范围备案,实现监管标准一致化。此举将消除两类账册间管理差异,提升企业操作便利性,降低合规成本。
内容七:推进ERP系统对接,实现智慧监管
优先选取信息化完善的高级认证企业开展试点,对接企业ERP系统,自动采集生产经营数据,与报关信息比对核销,实现海关监管嵌入企业流程。通过智能监控模型对保税货物的进、出、转、销、存实施动态协同监管,减少人工干预,提升监管效能。企业可一次报备料件串换、仓储变更等事项,无需逐票申报,显著压缩办理时间与运营成本。
内容八:引入“短溢区间”管理,优化容错机制
在加工贸易账册管理中引入“短溢区间”制度,对企业在合理幅度内的数量误差,若符合《行政处罚法》不予处罚情形,经依法征税或调整账册后予以正常核销。该举措体现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减轻企业因非主观原因造成误差的合规压力。
内容九:强化协同核查,提升监管效能
加强业务部门与核查部门协作,建立核查情况定期通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统一核查作业标准,规范取证流程、单兵装备、处置建议及档案管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优化核查内容,减少重复检查,降低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内容十:重点培育优质中小企业,助推AEO认证
将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及单项冠军企业纳入重点培育对象,加强分类指导与精准帮扶,提升合规水平和管理能力,推动其成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AEO)。AEO企业可享受多项通关便利,有助于增强国际竞争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文字来源:海关发布
供稿单位: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黄埔海关、济南海关、武汉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