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推进内地与香港陆路载货清单无纸化
2024年2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化通关
为促进内地与香港经贸往来,简化海关监管流程,海关总署发布2023年第199号公告,决定自2024年2月1日起全面推进《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无纸化工作。
企业向内地海关办理内地与香港间陆路货运车辆(含空车)及相关货物通关手续时,无需再提交纸质载货清单。其他相关事项仍按海关总署2004年第42号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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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向内地海关办理内地与香港间陆路货运车辆(含空车)及相关货物通关手续时,无需再提交纸质载货清单。其他相关事项仍按海关总署2004年第42号公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