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2023年第200号公告:优化综合保税区进出区管理
实施卡口分类分级管理,提升通关效率
为推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发布2023年第200号公告,进一步优化综合保税区进出区管理,实施卡口分类分级管理。
一、本公告适用于综合保税区卡口分类分级管理。
二、具备条件的综合保税区可在卡口设立便捷进出区通道,实现货物分类通行。常规货物通道可根据实际兼行卡口登记货物。
三、对以下境内进出区货物实施卡口登记管理,并通过便捷通道通行:
- 区内建设所需的基建物资;
- 区内企业及行政管理机构自用的办公用品;
- 企业所需劳保用品;
- 区内人员所需生活消费品。
四、对卡口登记货物实行差别化分级管理:
- 基建物资、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生活消费品等货物,在运输工具绑定的核放单中,“料号”“商品编码”为非必填项;
- 其他卡口登记货物,“料号”为非必填项;
- 优化上述货物进区重量验核流程。
五、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进出区货物,须通过报关单、备案清单或保税核注清单办理手续,企业应如实申报,并在保税核注清单中勾选“危化品标志”。
六、海关将对卡口登记货物进行抽查监管。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
2023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