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发布2024年第26号公告
防止格鲁吉亚绵羊痘和山羊痘传入我国
2024年2月16日,格鲁吉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报告称,其卡赫季州(Kakheti)发生绵羊痘和山羊痘疫情,涉及动物为绵羊和山羊。为防范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格鲁吉亚输入绵羊、山羊及其相关产品(包括源于绵羊或山羊且未经充分加工处理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
二、禁止通过寄递或携带方式将来自格鲁吉亚的绵羊、山羊及其相关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三、来自格鲁吉亚的进境运输工具(如船舶、航空器、铁路列车等)所卸下的动植物性废弃物、泔水等,须在海关监督下进行除害处理,严禁擅自丢弃。
四、边防检查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上述产品,须在海关监督下销毁处理。
五、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由海关予以处罚。
六、各级海关与农业农村部门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规定,加强协作,切实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管工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4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