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解除比利时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进口禁令
自2023年6月15日起,恢复符合条件的比利时剔骨牛肉输华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发布2023年第71号公告,决定自发布之日起解除原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1年第143号联合公告对比利时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进口禁令。
相关输华检验检疫要求将另行制定。该调整标志着中比肉类贸易合作进一步恢复与深化。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3年6月15日
12360服务订阅号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发布2023年第71号公告,决定自发布之日起解除原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1年第143号联合公告对比利时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进口禁令。
相关输华检验检疫要求将另行制定。该调整标志着中比肉类贸易合作进一步恢复与深化。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