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对所罗门群岛97%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
自2021年2月1日起,原产于所罗门群岛的8281个税目商品适用零关税待遇,进一步推动中所经贸合作发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2021〕1号
根据我国对最不发达国家97%税目产品零关税的承诺,结合与所罗门群岛的换文安排,自2021年2月1日起,对原产于所罗门群岛的97%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待遇。涉及税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1)》中特惠税率栏标注为“受惠国LD”和“受惠国1LD1”的共计8281个税目。
政策背景
该举措源于2013年3月习近平主席在金砖国家领导人同非洲国家领导人对话会上的承诺:给予与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截至目前,我国已对40个完成换文手续的建交最不发达国家实施该项政策。
此次对所罗门群岛实施零关税,有助于深化双边经贸关系,促进两国经济共同发展。
关于所罗门群岛
所罗门群岛位于太平洋西南部,属美拉尼西亚群岛,是世界最不发达国家之一,地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南向延伸区域。其国民经济以种植业、渔业和黄金开采为主。
双边贸易概况
中国与所罗门群岛于2019年9月21日正式建交,目前中国已成为其所罗门群岛第一大贸易伙伴和出口市场。双方已签署共建“一带一路”谅解备忘录。
所罗门群岛主要出口椰干、木材、鱼类、棕榈油及可可,进口交通运输设备、机械、食品、燃料和化工品等。
零关税实施范围
自2021年2月1日起,原产于所罗门群岛的97%税目产品适用零关税特惠税率,涵盖8281个具体税目,包括“受惠国LD”8097项、“受惠国1LD1”18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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