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对四国企业实施进口限制
因外包装检出新冠病毒阳性,俄罗斯、印尼、巴基斯坦、巴西四国水产品及鸡肉企业被暂停申报一周
从俄罗斯进口的一批冻狭鳕鱼外包装样本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俄罗斯水产品生产企业COLLECTIVE FARM FISHERY BY V.I.LENIN(FISH PROCESSING FACTORY)(注册编号CH-A93)的进口申报1周。
从印度尼西亚进口的一批冻马鲛鱼外包装样本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印度尼西亚水产品生产企业PT.MAHARANI ARTHA PRIMA(注册编号CR 778-13)的进口申报1周。
从巴基斯坦进口的一批冻墨鱼外包装样本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巴基斯坦水产品生产企业M/s.Qadrinoori Enterprises(注册编号T-202/011)的进口申报1周。
从巴西一家鸡肉生产企业进口的冷冻带骨鸡全腿产品外包装样本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巴西鸡肉生产企业SEARA ALIMENTOS LTDA(注册编号SIF3742)的进口申报1周。
以上信息来源于海关总署公告,涉及企业及产品已按防疫要求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相关关键词:海关总署、进口食品、新冠病毒检测、紧急预防性措施、水产品进口、鸡肉进口、外包装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