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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新政策出台 供应链企业通关模式发生改变

海关新政策出台 供应链企业通关模式发生改变 慧通关
201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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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汇总征税主要内容(一)汇总征税主要内容1.汇总征税定义汇总征税是指企业在提供税收担保的基础上,实施先放后

汇总征税政策解读及对供应链企业的影响

详解汇总征税模式核心内容与实施要点

一、汇总征税主要内容

1. 汇总征税定义

汇总征税是指企业在提供税收担保的基础上,实行“先放行后缴税”的新型海关征管模式。企业在通关时无需逐票缴纳税款,海关在核扣相应担保额度后先行放行货物。企业需于次月第5个工作日前集中缴纳上月应税款项,海关随后集中打印税单。

2. 汇总征税优势

(1)提升通关效率

由传统“先税后放”转为“后置税款结算”,企业可先提货后缴税,通关时间延长至9:00-22:00,显著提高货物放行速度。

(2)降低通关成本

企业享有最长约一个月的缓税期,可在纳税周期内自主汇总缴税,减少频繁缴税次数,缓解资金压力,节约人力与运营成本。

(3)属地申报、全国通用

企业向注册地直属海关申请并提交总担保,经备案后可在全国各口岸适用汇总征税。保函受益人可跨关区设定,提升担保资金使用效率,支持通关一体化改革。

(4)担保额度循环使用

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智能循环管理:申报时自动扣减,缴税后自动恢复,避免重复办理担保手续,提升资金运作效率。

3. 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出口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 已开通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
  • 企业信用等级为一般认证及以上;
  • 上一自然年度月均纳税次数不低于4次;
  • 申报规范,资料齐全,遵守税收征管法规,纳税记录良好;
  • 无其他不适用情形。

二、汇总征税对供应链企业的影响

(一)客户群体扩大,竞争格局变化

汇总征税覆盖范围从原AA级及客户协调员企业扩展至A级以上企业,非客户协调员企业亦可享受便利。但客户协调员企业原有优势减弱——通关时间由24小时缩短至9:00-22:00,审单由电子自动转为人工,导致效率下降。

(二)税单获取延迟,影响进项抵扣

调整后税单须在每月第5个工作日缴税完成后方可打印,导致进项增值税抵扣周期延长,增加税务成本。为此,部分企业采取“并行作业”模式:部分货物在9:00-18:00通过客户协调员通道提前获取税单;其余货物在18:00-22:00采用汇总征税延长缴税周期,兼顾通关时效与资金安排。

(三)对企业资金与运营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企业需在每月第5个工作日前完成上月税款集中支付,且不得使用电子支付担保。虽有缓税红利,但短期大额支出压力上升。同时,并行作业模式要求企业加强资金调度与通关计划统筹,提升整体运营管理水平。

汇总征税政策调整对比

项目

客户协调员企业

非客户协调员企业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通关时间

24小时

9:00-22:00

9:00-18:00

9:00-22:00

审单模式

电子审单、提前申报、自动结关、事后交单

人工审单

人工审单

人工审单

通关及征税模式

15天保函+税款支付

汇总征税(先货后税),最长35天缓税期

先税后货

汇总征税(先货后税),最长35天缓税期

税单打印

担保即可打印

每月第5个工作日后打印

缴税后打印

每月第5个工作日后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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