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将启用新版原产地综合服务平台 企业备案及产品预审操作指南
5月10日起正式上线,重庆关区企业请关注新平台操作流程
为做好RCEP实施准备,并提升原产地综合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海关总署将于5月10日零时起正式启用新版原产地综合服务平台。为便于重庆关区企业顺利办理相关业务,现整理新平台企业备案及产品预审操作指南如下。
一、企业备案申请及变更
第一步:
登录“单一窗口”标准版门户网站(https://www.singlewindow.cn),在“标准版应用”页签中进入“原产地证书综合服务平台系统”。
第二步:
使用用户名登录“单一窗口”标准版,进入原产地综合服务平台系统。
第三步:
在“企业备案申请”页面依次填写“企业基本情况”和“附件信息”。标有黄色底纹的字段为必填项,“企业所属备案机关”应选择工商注册地对应的海关。
提醒:如需申请原产地证书,必须填写“企业英文名称”。
第四步:
提交企业备案申请后,可通过系统查看回执状态。
第五步:
备案通过后,可进入“企业备案变更申请”模块进行信息更新。
注意事项:
- 企业备案成功后,可自行维护待录入企业和授权人员信息。
- 已实现“两证合一”的企业无需重复备案,可通过备案变更功能更新信息。
二、产品预审操作流程
前提条件:企业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产品预审等后续操作。
第一步:新增产品
进入“产品预审”模块,点击“新增”按钮添加产品信息。
第二步:填写产品信息
依次填写产品基本信息及生产明细,黄色底纹字段为必填项。
第三步:提交申请
完成信息录入后,点击【提交】按钮发送产品预审申请。
第四步:查看回执
勾选预审记录,点击【查看回执】获取审核反馈。
提示:仅生产型企业需进行产品预审申请。
提醒:完成企业备案与产品预审后,企业即可申请签发出口原产地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