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货代因经伊朗转运被罚350万元
OFAC重申制裁规定,警示企业合规风险
据外媒报道,8月17日,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OFAC)宣布,一家总部位于加利福尼亚的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因违反对伊朗的制裁规定,被处以51.8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50万元)罚款。

OFAC指出,该公司在2010年4月至2012年6月期间,通过伊朗中转,将约140批次的二手汽车及零部件从美国运往阿富汗。该行为未事先向OFAC申请许可,违反了《伊朗交易和制裁条例》。
OFAC强调,若企业继续实施此类转运行为,可能面临150万至3500万美元不等的民事处罚。
以下情形将加重处罚:
1. 无视美国对伊朗制裁要求,经伊朗转运货物
2. 公司负责人批准或允许相关转运行为
3. 违法行为为伊朗带来经济利益
以下情形可酌情从轻处罚:
1. 转运货物最终未在伊朗使用
2. 企业此前无OFAC处罚记录
3. 涉及货物量较少,占整体业务比重不足1%
4. 并未完全违反OFAC规定
5. 违规后采取补救措施
6. 配合OFAC调查
此次处罚被视为美国强化执行对伊朗制裁的明确信号,业内分析认为具有“杀鸡儆猴”的警示作用。
此前已有报道称,部分国内货代企业因所配船舶曾在半年内挂靠伊朗港口,导致客户外汇无法入账。因此,企业在选择转运路径及船舶时需格外谨慎,避免因间接关联受制裁地区而遭受连带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