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业务常见问题权威解答(企业管理、关税、通关、加工贸易)
涵盖企业注册、减免税、直接运输、保税维修等高频实务问题
企业管理及统计
公司海关编码变更前有未办结手续,能否保留旧编码?
根据海关规定,因特殊原因需变更注册编码的,经注册地海关批准,新旧编码可并行使用,一般不超过6个月。期满需延期的应办理相关手续。企业可向注册地海关咨询具体申请流程。
办理进出口业务需提交哪些材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提交:《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文件。提交复印件时须同时交验原件。
国家鼓励类项目在海关认证中是否有加分?
根据《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相关规定,属于国家鼓励和扶持的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的企业,在通过海关确认后可获得加分。从事脱硫改造等鼓励类项目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加分。
关税及贸易管制
进口种子种源申请减免税需提交哪些材料?
符合免税条件的单位应在申报进口前,凭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或国家濒管办当年出具的审批表或确认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在有效期内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海关审核后将出具《征免税证明》;超出期限或范围的需照章缴纳增值税。
汇总征税企业何时完成上月税款支付?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5号规定,企业应于每月第5个工作日结束前,完成上月应纳税款的汇总电子支付。
中智自贸协定下“直接运输”需满足哪些条件?
原产于智利的货物经第三国运输至中国,若满足以下条件可视为“直接运输”:因地理或运输需要;仅进行装卸或为保持货物状态所必需的处理;未在当地进入贸易或消费环节;停留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是否换装运输工具不影响认定。
出口加工区采购润滑油是否需提供出口许可证?
根据国务院令第389号规定,从区外进入出口加工区的货物视同出口,须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因此,涉及出口许可证的润滑油必须提供证件,不可采用备案非报关模式进区。
监管通关与行邮
进口音像制品有何特殊规定?
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61号,印刷品及音像制品进口业务须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指定经营。未经许可的单位不得自行经营,其他企业进口此类商品应委托指定单位办理海关手续。
常驻机构进境公用物品需提交哪些材料?
常驻机构应向主管海关提交《海关备案证》、《进出境公用物品申请表》、提运单、发票和装箱单等单证。申请机动车辆进境的,还需提供常驻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海关将在3至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参展货样广告品能否延长停留期限?
暂时进出境货物应在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进境。确需延期的,可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经直属海关批准后可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满须复运或办理正式进出口手续。
精密仪器是否可申请提前报关转关?
对易受静电、温度等影响不宜在口岸查验的货物,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提前报关转关:收发货人为高级认证企业;转关运输企业近一年无走私处罚记录;启运地/指运地与实际进出境地不在同一直属关区;进境地已配备非侵入式查验设备。货物须直接运至收货人所在地。
加工贸易监管
新监管模式下账册设立有何要求?
企业可根据行业特点、生产规模等因素选择以料号或项号设立账册。账册最大进口量不得超过《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所载生产能力,即对应进口料件金额。
润滑油能否作为加工贸易消耗性物料保税监管?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67号,机油、润滑油等属于生产设备易耗品,不纳入加工贸易消耗性物料保税监管范围,不能享受保税政策。
综保区内开展保税维修业务有何要求?
企业在综保区内开展维修业务须具备法人资格,并在主管海关登记备案。维修对象限于我国出口的机电产品,维修后的产品、更换零配件及产生的物料均须复运出境。
含国产料件的副产品内销如何审定完税价格?
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11号,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以内销价格为基础确定完税价格。若副产品部分使用国产料件,则按保税料件在投入成本中的占比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