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报关新增品牌类别申报指南
全面解读品牌类别申报政策及实操要点
1、为何要增加品牌类别申报?
为推进贸易强国建设,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海关总署与商务部自2015年起开展品牌分类研究。自2018年1月1日起,“品牌类别”正式作为报关必填项。该举措有助于建立健全品牌统计制度,全面掌握进出口商品品牌信息,为政府研判外贸形势、制定品牌政策提供数据支持,同时助力企业对标国际、提升自主品牌竞争力。
2、品牌类别有哪些选项?如何申报?
品牌类别共设五类,须按对应代码申报:
- 无品牌(代码0):适用于无任何品牌标识的货物;
- 境内自主品牌(代码1):境内企业自主研发并拥有知识产权的品牌;
- 境内收购品牌(代码2):境内企业收购的原境外品牌;
- 境外品牌(贴牌生产)(代码3):境内生产、出口时使用境外品牌且属加工合同约定情形;
- 境外品牌(其他)(代码4):除贴牌外所有使用境外品牌的进出境货物。
3、“品牌类别”与“品牌”要素有何区别?
两者均填写于报关单“规格型号”栏,但性质不同:“品牌类别”为所有商品必填项,仅填数字代码,用于宏观统计与政策分析;“品牌”为部分商品规范申报要素,需填写具体品牌名称,主要用于海关估价和知识产权保护。两项均须如实申报。
4、备案清单是否需申报品牌类别?
是。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以及与境内之间的往来货物,在申报备案清单时均须如实填报品牌类别,涵盖一线及二线申报。
5、港澳台品牌属于境内还是境外品牌?
香港、澳门和台湾属单独关税区,为“国境内、关境外”,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因此,港澳台品牌按境外品牌申报。
6、境内自主品牌是否需进行知识产权备案?
否。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针对受法律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而“品牌类别”范围更广,包含未备案但符合定义的自主品牌。
7、如何区分境内品牌与境外品牌?
以品牌持有企业所在地为准,与研发或使用地无关。若品牌所有权属境外企业,则按境外品牌申报;反之则为境内品牌。
8、贴牌生产是否必须提供授权书?
不一定。品牌使用许可可通过加工合同中的条款体现,无需单独授权书。只要合同约定允许使用境外品牌,即可申报为“境外品牌(贴牌生产)”。
9、商品上有多个品牌标识如何申报?
应以商品实际生产品牌为准,区分品牌标识与广告logo。例如,国内企业为境外客户代工工作服,虽印有双方标识,但境外标识仅为提示用途,应按境内企业品牌申报。
10、同一商品编号涉及多个品牌类别如何申报?
品牌类别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若同一税则号列下商品涉及不同品牌类别,应在报关单表体中分列申报,确保每项商品信息准确反映。
11、境外总公司在境内设立分公司,使用总公司品牌出口,如何申报?
按境外品牌申报,因品牌持有人为境外母公司。
12、为贴牌生产进口的料件是否申报为“境外品牌(贴牌生产)”?
否。品牌类别依据料件本身品牌属性申报,与其用途无关。如从香港进口带境外品牌标识的料件,应按“境外品牌(其他)”申报。
13、出境加工业务能否申报“境外品牌(贴牌生产)”?
不能。“境外品牌(贴牌生产)”仅适用于境内生产并出口使用境外品牌的货物。出境加工的料件及成品应根据实际品牌情况申报其他类别。
14、境内企业收购境外品牌后直接使用,如何申报?
应申报为“境内收购品牌”。
15、中外合资企业出口商品,品牌归属一方,如何申报?
根据品牌持有人确定:若使用中方投资方品牌,申报为境内品牌;若使用外方投资方品牌,申报为境外品牌。
16、进口货物使用未注册的境外品牌,如何申报?
只要品牌持有人为境外企业,无论是否注册,均按境外品牌申报。
17、外资企业在境内研发新产品并使用国外品牌标识,如何申报?
应按境外品牌申报,品牌归属以持有人为准,与研发地点无关。
18、商品无品牌标识,仅外包装显示公司名称,如何申报?
当商品及其销售包装无法体现品牌信息时,应申报为“无品牌”。
19、商品本身无品牌,外包装印有企业名称和商标,如何申报?
应根据外包装上的商标属性判断品牌类别。若为境外商标,按境外品牌申报。
20、外包装手写境外品牌型号,如何申报?
手写信息亦可识别品牌归属,应根据品牌持有人所在地如实申报境内或境外品牌。
21、成套货物含多种品牌,如何申报?
应按照《商品编码与名称协调制度》归类规则确定税则号列,并据此申报对应商品的整体品牌类别。
22、旧加工贸易手册未备案品牌类别,是否影响核销?
不影响。企业应按现行规定及时更新备案信息,品牌类别属于“规格型号”栏目内容变更范畴,按规定操作即可完成申报。

内容提供:海关总署统计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