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进出境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V1.2
新标准将于2018年6月1日起实施,替代原2013年第75号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1号
(关于发布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V1.2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标准,根据海关总署2017年第56号公告,海关总署制定并发布《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V1.2》。
本次更新主要对水运、空运运输工具在备案、动态及单据类报文中的部分数据项进行优化调整,配套发布以下技术文件:
- 《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XML Schema》
- 《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格式V1.2制定说明》
- 《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格式变更说明》
上述文件可从海关总署官方网站公告栏下载。本公告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2013年第75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 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XML Schema.zip
- 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格式V1.2制定说明.doc
- 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格式变更说明.xls
海关总署
2018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