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指南:一“码”通办,高效便捷
青岛海关推出企业资质“码上办”服务,优化备案流程,提升通关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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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码”上办系列
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
为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青岛海关梳理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相关政策,推出“二维码+线上办理”服务模式,实现备案信息一扫即知、业务流程“码上办理”,助力企业高效合规开展进口业务。
01 备案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 原质检总局2016年第77号公告《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
- 《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3号修订)
02 备案条件
申请企业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所经营的化妆品类别。
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其他类似方法,作用于人体表面(如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用于清洁、护肤、美容、修饰等用途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03 申请材料
- 《收货人备案申请表》(可通过海关总署官网下载);
- 与化妆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及岗位职责说明;
- 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 拟经营的化妆品种类及存放地点信息;
- 近两年曾从事化妆品进口、加工或销售的,需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包括品种和数量)。
扫码即可查询并下载所需备案材料。
海关总署办事指南树
备案材料下载
04 备案流程
特别提醒:首次使用系统的企业需先完成用户注册。系统咨询电话:010-95198。
1. 系统录入
方式一:登录“互联网+海关”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进入“企业管理与稽查”模块,选择“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口商备案”。
方式二: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new.singlewindow.cn/),进入“企业资质”栏目,选择“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
2. 提交信息与资料
企业在备案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并向主管海关提交完整的纸质申请材料,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3. 获取申请编号
提交后,系统将生成申请号和查询编号,企业可凭此查询进度或修改信息。
4. 主管海关审核
主管海关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进行核实。资料齐全且真实的,报送直属海关;不符合要求的,系统将反馈原因并退回申请。
5. 直属海关审批
直属海关完成最终审核,通过备案系统发布备案号。
6. 信息变更
已备案企业如需变更信息,应及时向主管海关提交变更申请,流程参照首次备案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