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调整中瑞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格式
商品项数上限由20项增至50项,9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相关规定及联合委员会决议,自2021年9月1日起,中瑞自贸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商品项数上限由20项调整为50项,证书格式按附件执行。
海关总署于2021年6月29日发布第49号公告,明确上述调整内容并正式施行。

慧通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相关规定及联合委员会决议,自2021年9月1日起,中瑞自贸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商品项数上限由20项调整为50项,证书格式按附件执行。
海关总署于2021年6月29日发布第49号公告,明确上述调整内容并正式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