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73个口岸通过公共卫生核心能力达标验收
海关总署公布2018年度达标口岸名单,持续提升国门公共卫生安全保障水平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持续巩固和提升口岸核心能力”的要求,履行《国际卫生条例(2005)》缔约国义务,海关总署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全国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达标验收工作。
本年度共有5个口岸申请验收,包括辽宁盘锦港、江苏连云港白塔埠国际机场2个新开放口岸,以及福建武夷山机场、广东中山港神湾港区、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2航站楼3个改(扩)建口岸。经评估,上述口岸均达到《国际卫生条例(2005)》规定的口岸核心能力建设标准。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73个口岸通过核心能力达标验收,具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础设施和处置能力,进一步筑牢国门安全防线。
附件:全国《国际卫生条例(2005)》核心能力建设达标口岸名单(2018年度).xls
海关总署
2019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