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式允许符合要求的韩国甜椒进口
海关总署发布进口韩国甜椒检验检疫要求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大韩民国农林畜产食品部关于中韩进出口甜椒检验检疫合作谅解备忘录》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韩国甜椒进口。现将检验检疫要求公布如下:
一、检验检疫依据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及中韩双方签署的甜椒检验检疫合作谅解备忘录。
二、允许进口产品
限在韩国温室种植的甜椒(Capsicum annuum var. grossum),涵盖不同栽培品种。
三、生产设施要求
出口中国的韩国甜椒温室、包装厂及冷藏库须经中方审核认可并完成注册。
四、植物检疫要求
1. 甜椒须符合中国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并由韩国官方检疫合格。
2. 不得携带接骨木蚜、蔬菜叶象甲、三叶草斑潜蝇、樱草植食螨、琉球球壳蜗牛、棉花黄萎病菌、番茄斑萎病毒等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3. 不得带有昆虫、螨类、烂果、土壤,不得混入枝叶等杂质。
五、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每批进口甜椒须随附韩国官方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证书附加声明栏须注明:“该批甜椒符合《韩国甜椒输华检验检疫要求》,不携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六、食品安全要求
进口甜椒应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七、包装要求
包装材料须干净卫生、全新且符合中国植物检疫要求。每个包装箱应用英文标明甜椒种类、产地(区/市/县)、国家、温室注册号、包装厂注册号等信息,并在外包装上用中文标注“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
八、其他事项
已注册的韩国甜椒生产企业名单及植物检疫证书样本可通过海关总署官方网站查询。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9日
附件:进口韩国甜椒检验检疫要求.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