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允许进口符合检疫要求的乌兹别克斯坦鲜食甜瓜
海关总署发布进口植物检疫要求,明确准入条件与监管措施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部长内阁下属国家植物检验检疫局关于乌兹别克斯坦鲜食甜瓜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乌兹别克斯坦鲜食甜瓜进口。现将进口植物检疫要求公布如下: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三)《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四)中乌双方签署的甜瓜输华植物检疫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鲜食甜瓜(学名:Cucumis melo L.,英文名:Melon)。
三、允许产地
乌兹别克斯坦花剌子模州、锡尔河州、吉扎克州、卡什卡达里亚州四个甜瓜产区。
四、注册管理要求
出口甜瓜的种植基地和包装厂须经中方与乌方共同注册批准,相关信息包括名称、地址及标识代码应可追溯。每年出口季节前,乌方需向中方提交注册名单,名单可通过中国海关总署官网查询。
五、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1. 甜瓜迷实蝇(Myiopardalis pardalina)
2. 瓜枝孢(Cladosporium cucumerinum)
3. 黄萎轮枝孢(Verticillium albo-atrum)
4. 大丽花轮枝孢(Verticillium dahliae)
六、出口前检疫要求
(一)基地管理
1. 所有注册基地须实施良好农业规范(GAP)或国际认证体系,落实有害生物综合防治(IPM),并保留监测与防治记录。
2. 出口甜瓜须来自甜瓜迷实蝇非疫产区,按ISPM10标准建设并开展监测。首次贸易前,乌方须提供一年完整监测数据。发现疫情即暂停相关基地出口资格。
3. 针对三种真菌病害,基地须自苗期起每7天进行一次田间调查,一旦检出,立即暂停该产区当季出口并向中方通报。
4. 发现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时,须及时通报并采取防控措施。
5. 监测与防治工作须由乌方或授权技术人员执行,并接受培训,相关记录应保存备查。
(二)包装厂管理
1. 加工、包装、储运全过程须在乌方检疫监管下进行。
2. 包装前须清洁、挑选,确保无昆虫、烂果、畸形果、植物残体及土壤。
3. 包装材料须干净、未使用,符合中国植物检疫和卫生标准。
4. 成品须单独存放,防止二次污染。
5. 每个包装箱须用英文标注水果名称、国家、产地、果园/包装厂注册号,并标明“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
6. 使用木质包装的,须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ISPM15。
(三)出口前检验
1. 乌方须对每批输华甜瓜实施检疫,确保不携带中方关注的有害生物。
2. 贸易前两年按2%比例抽样检查,重点排查实蝇及真菌病害,可疑样品需剖果检查;若连续两年无问题,抽样比例降至1%。
3. 如检出活体检疫性有害生物,整批不得出口,同时暂停相关基地和包装厂资格,查明原因并整改。
(四)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经检疫合格的货物,乌方须出具植物检疫证书,注明集装箱号,并附加声明:“该批甜瓜符合《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鲜食甜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七、进境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1. 进口时须核查《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内容及包装标识是否合规。
2. 甜瓜可从所有允许进口水果的口岸入境,由中国海关依法实施检验检疫。
3. 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 来自未经注册基地或包装厂的产品,不准入境;
- 检出活体关注有害生物的,禁止入境;
- 发现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须在口岸进行除害处理;无法有效处理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中方将立即通报乌方,视情况暂停相关企业乃至整体项目,直至乌方完成调查并采取改进措施,经中方评估后方可恢复。
八、符合性审查
首次出口前,中方将派遣2名检疫官员赴乌兹别克斯坦,实地审核出口基地、包装厂管理及非疫区建设情况,并对出口甜瓜实施预检。
九、回顾性审查
中方将根据疫情动态和进境截获情况持续开展风险评估,必要时与乌方协商调整检疫要求。双方将在实施满3年后对本检疫要求进行回顾性审核,视情修改补充。
附1:附加监测措施
(一)引诱剂诱捕监测
监测期为每年4月20日至9月30日,覆盖开花至收获期。
1. 信息素诱捕:使用雄虫性信息素诱芯,配合Dome traps等中方认可的诱捕器,每公顷至少设置2个,每增加1公顷增放2个。
2. 蛋白诱饵:使用Torula yeast and borax颗粒,配合McPhail型诱捕器,操作时加水溶解诱饵。
3. 监测地点包括果园、包装厂、集散点、冷库等。
4. 诱捕器悬挂高度约1.5米,避免阳光直射或雨水浸泡。
5. 信息素诱芯每月更换一次,蛋白诱饵每1–2周更换一次。
6. 检查周期不少于每两周一次,由乌方或授权人员执行。
(二)黄板监测
所有注册果园须设置黄色胶剂诱捕器,建议配合碳酰铵试剂增强效果。
- 每公顷不少于3块黄板,面积每增加1公顷增加3块。
- 生产季每周检查一次,采收前每周两次。
- 黄板与碳酰铵液体每14天更换一次,被污染时应及时更换。
- 若连续两周平均每个黄板诱捕实蝇超过2只,暂停相关果园当季出口资格,并通报中方。
(三)剖果检查
每40公顷作为一个检查单位,在生长季节选取200个有异常症状的甜瓜进行剖果检查,确认是否存在实蝇危害。
海关总署
2019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