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总担保操作指南:高效办理加工贸易担保业务
详解金关二期系统中总担保的设立、使用与退还流程
保税担保管理系统是金关二期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系统的共用平台,涵盖加工贸易各环节的担保征退管理。其中,“保税总担保”功能可大幅提升企业担保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重复操作成本。本文将系统介绍该功能的操作要点。
● 总担保设立 ●
1. 总担保仅支持企业端发起。企业登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入“加工贸易”模块下的“保税担保管理(金二)”界面。
2. 点击“总担保设立登记”,进入信息录入页面。
3. 填写被担保单位和缴款单位代码,系统自动回显对应名称。
担保方式分为“保函”和“保证金”:
- 选择“保函”时,需填写保函编号、有效期、缴款单位名称及总担保金额;
- 选择“保证金”时,需填写支付方式、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4. 提交申报后,待海关审核通过,总担保即设立成功。
● 如何使用总担保 ●
1. 海关根据具体业务(如限制类商品监管、全工序外发加工、保税展示等)生成单笔征收单。
2. 企业在确认征收单时,应选择“总担保”作为担保类型,并准确录入总担保编号,核对无误后提交。
3. 系统自动校验并从总担保额度中扣减相应金额,单笔征收单即时生效,无需人工干预。
4. 担保事项完成后,企业申请退还单笔征收单。系统校验通过后,相应金额将返还至总担保账户。
● 总担保退还 ●
1. 企业通过保税担保系统发起总担保退还申请。
特别提示:须确保所有关联的单笔征收单均已退还,方可申请总担保退还。
2. 海关审核通过后,企业可前往现场取回保函,或由海关将保证金原路退回至企业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