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防止埃博拉病毒病传入我国公告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通报,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12月10日,刚果民主共和国第10轮埃博拉疫情共报告病例3340例,其中死亡2210例,病死率达66.2%。2019年7月17日,世卫组织宣布该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于10月18日决定维持此状态。
埃博拉病毒病是由埃博拉病毒引起的急性出血性传染病,潜伏期为2至21天,主要通过接触感染者血液、体液经皮肤、呼吸道或结膜传播。临床表现为发热、高热、乏力、头痛、肌痛、咽痛,随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及不同程度出血,重症可发展为意识障碍、休克和多器官衰竭,病死率高达50%至90%。
为防止疫情输入,保护前往刚果民主共和国人员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相关法规,现发布如下公告:
一、入境人员健康管理
来自刚果民主共和国且出现相关症状者,入境时须主动向海关申报,配合开展健康申报、体温监测、医学巡查与排查。海关将对有症状人员依法采取医学措施,并对染疫或疑似染疫人员的体液、排泄物及其接触物品实施严格消毒处理。
二、交通工具及货物检疫
所有来自该国的交通工具、集装箱、货物(含尸体骸骨)、行李、邮件和快件均须接受卫生检疫。相关责任人应主动申报并配合检疫查验;对可能受病毒污染的物品,须按规定接受卫生处理。
三、出境人员健康提示
拟前往刚果民主共和国人员可提前向海关或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咨询,或登录海关总署官网(http://www.customs.gov.cn)查询疫情信息。旅途中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避免接触灵长类等野生动物,避免与可疑病人或患者及感染动物的血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直接接触。食用动物产品前务必确保彻底煮熟。如在旅行期间或归国后3周内出现发热、出血等症状,应立即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近期旅居史,以便及时诊断与治疗。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期间凡世卫组织新公布的埃博拉疫情发生国家和地区,参照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