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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广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7号)

关于全面推广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7号) 报关宝典
202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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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全面推广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

2019年5月20日起,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平台自助打印审核通过的原产地证书

(有效法规)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决定自2019年5月20日起全面推广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产地证书申请人或代理人可登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自行打印经海关审核通过的版式化原产地证书。具体可打印证书种类详见附件。

二、申请人在打印前,需通过上述平台上传企业声明栏所需的电子签章及申办员电子签名。相关操作手册可在“单一窗口”平台自行下载。

特此公告。

附件:自助打印原产地证书的种类

海关总署
2019年4月30日

附件

自助打印原产地证书种类

1. 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2. 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3. 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4. 中国—智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5. 中国—瑞士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6. 中国—冰岛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7. 中国—格鲁吉亚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8. 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9. 中国—韩国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10.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
11. 《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输韩国)
12. 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13. 烟草真实性证书
14. 转口证明书
15. 加工装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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